美东时间3月31日,美国联邦巡回法院维持了对菲莫国际iQOS品牌产品的进口禁令。法官认为,菲莫国际的观点已经太晚,由于没有及时声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滥用职权,法院视为iQOS主动放弃了这一立场。

但值得注意的是,菲莫国际方面或许将继续就这一禁令进行斡旋,其仍坚持表示计划于2024年5月开始于美国市场销售iQOS产品。
此案源于2022年10月,菲莫国际请求美国上诉法院推翻对iQOS品牌产品的进口禁令,在此之前竞争对手英美烟草旗下雷诺烟草基于专利主张了禁止进口iQOS加热不燃烧设备。彼时,菲莫国际主张的观点认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对iQOS下达禁令之前,应该与FDA进行更多研究与探讨,但这一观点遭到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质疑。
如果放到更大的尺度来看,此案为雷诺烟草母公司英美烟草与菲莫国际以及奥驰亚全球专利纠纷的一部分。比如,2022年9月,奥驰亚就从北卡罗来纳州的诉讼中赢得了9500万美元,理由是雷诺烟草电子烟侵犯其专利;而在当年6月,菲莫国际则在另一起与雷诺烟草的VUSE专利诉讼中,在弗吉尼亚赢得了超过1000万美元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iQOS重返美国市场,菲莫国际还在2022年完成了对瑞典火柴的收购,后者生产的ZYN尼古丁袋为目前的美国市场尼古丁袋头部品牌。菲莫国际通过这笔交易直接获得了瑞典火柴的美国渠道,并计划在美国推出iQOS与VEEV(雾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