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发布,汕头海关所属龙湖海关近日对进境邮包过机查验时发现物品与申报不符,邮包内实际物品为品牌卷烟40条、iQOS电子烟弹10条,每条200支,共10000支。相关规定为: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亦限二条)。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