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4 日晚上六点,微信官方账号“微信安全中心”发布题为《朋友圈违规避坑指南》的推文。在其中的”烟草、电子烟“部分,微信官方明确表示:

少数用户在朋友圈发布“成品卷烟、雪茄、过滤嘴、电子烟”等烟草及烟草专用机械的营销信息,利用“独家代理、顶级品质、全球限量”等诱导性话术进行引流营销。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不得通过本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产品。

微信官方:朋友圈发布烟草、电子烟类引流信息属于违规行为-格物消费-国内外电子烟资讯平台